2025 年度世界儿童日未成年人保护公益研讨会(上午环节)
2025年11月20日,由维德中心与盈科全国公益委共同主办的“护航未来:路径与行动”世界儿童日未成年人保护公益研讨会在深圳成功举行。
研讨会上午的主题研讨环节,聚焦儿童福利立法、基层服务输送、家庭系统支持与心理危机干预等核心议题,来自学术界、实务界的多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为构建更具韧性、更显温度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贡献智慧。
以下为上午环节各位嘉宾发言内容回顾:
儿童福利立法的时代召唤:从问题检视到立法蓝图
唐昊教授分享了其团队关于儿童福利立法的研究成果。研究指出,儿童福利观念随社会发展而演进:从19世纪末针对童工保护的“补缺型福利”,到二战后覆盖全体儿童的“普惠型福利”,再到《儿童权利公约》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强调儿童作为权利主体。我国正推动儿童福利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并融入儿童权利本位的国际趋势。
面对“少子化”与“老龄化”挑战,以及生育支持政策催生的新需求,儿童福利关乎未来人力资本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然而,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空白,部门职责交叉、推诿现象突出,亟需《儿童福利法》作为上位法明确权责。
立法的核心理念应从“被动补救”转向“主动赋能”,明确儿童作为权利主体,构建家庭、国家、社会三方协同的责任体系。家庭承担首要责任,国家扮演“公职监护人”角色并建立监护干预制度。立法需推动儿童权利清单化、具体化,构建面向全体儿童的普惠型保障、针对困境儿童的精准型支持,以及从预防到干预的全链条服务网络。
“困境儿童”概念需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和拓展,不仅包括监护缺失的群体,也应涵盖因心理、教育、社会适应等问题陷入“隐性困境”的儿童(如“停学儿童”),并明确相关各方责任。
《儿童福利法》应是一部承载人文关怀、具可操作性的法律,让儿童权利保障真正照进现实。
从政策到服务:构建未保“最后一公里”输送体系
雷杰教授从社工视角探讨了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的落地。他回应了公众对社工作用的质疑,指出在处理家庭监护长期问题或监护侵害时,社工能提供不可或缺的补充性、专业性和持续性的支持。
社工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这些群体规模大且学业压力突出。当前服务面临三大挑战:一是政策定义需更清晰,以便社工准确识别服务对象;二是心理健康服务转介通道不畅,社工难以为需专业心理干预的儿童提供有效链接;三是专业人才支撑薄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均显不足。
雷教授呼吁,应明确民政等部门在政策执行中的定义与职责,畅通跨专业转介机制,并加强社会工作教育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能力建设。社工将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在构建未保服务“最后一公里”中发挥关键力量。
与谈嘉宾分享
徐宇珊研究员总结并回应了前两位讲者的观点。她指出,唐教授提出的《儿童福利法》秉持“大福利”理念,旨在从被动补救转向主动赋能。而雷教授揭示了政策概念在实践中存在的内涵与外延差异,导致数据统计偏差与服务落地困难,这反映了研究与实务间的空隙。
她以深圳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例,介绍了实践进展:将儿童参与权作为独立板块推进,社区普遍设立儿童议事会;义务教育阶段超六成学位供给非户籍儿童,少儿医保等福利与户籍脱钩;正探索育儿补贴、普惠托育等家庭支持政策。
同时,她指出了多重挑战:家庭教育强制指导令缺乏强制力,执行困难;部分流动儿童(如逃离家暴者)面临入学壁垒;基层儿童主任多为兼职,队伍不稳定、专业性不足;法学及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课程体系存在缺口。
社会组织在弥补政策空白、推动政策完善方面作用关键,例如通过服务与倡导推动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政策的出台。
超越个体视角:儿童问题背后的家庭密码
胡赤怡教授从家庭系统视角,分析了儿童在家庭中可能被赋予的多种非健康角色,这些角色扭曲了亲子关系,损害儿童发展。他列举了约二十种角色,例如:
· 被发泄者/被迁怒者:孩子成为家庭负面情绪的承载者或夫妻矛盾的转移对象。
· 被虐爱者:父母给予过度或非孩子所需的爱(“为你好”),造成压迫。
· 被暴力者:孩子成为家庭暴力链条的最末端承受者。
· 被炫耀者/梦想践行者:孩子被赋予满足父母虚荣心或实现父母未竟梦想的任务。
· 被争夺者/工具:在夫妻矛盾或离婚过程中,孩子成为争夺的武器或筹码。
· 聆听者/传声筒/仲裁者:孩子被迫卷入成人冲突,承担倾听、传话或评判的责任。
· 替罪羊:父母将自身失败归咎于孩子。
· 知识的堆积者:教育重记忆灌输而轻思维与创新能力培养。
......
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改变家庭互动模式:爱如其是,接纳孩子的本真;提供有底线、无条件的爱,在尊重孩子权利主体的同时履行监护职责;让孩子成为自己,而非实现成人期望的工具;牢记儿童是独立的人类个体。
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高效的关键
蒋平教授通过案例强调了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的紧迫性与专业性。他提出应在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之外,重视儿童的“心理被关爱权”或“被理解权”。
心理危机是个体面对重大逆境或长期压力,无法应对时产生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最严重后果是自杀。当前学生自杀呈现女生比例高、跳楼服毒类型较多、冲动型为主的特点。
他将自杀诱因分为四类供参考:病理性(如重度抑郁症,需药物干预);文化性(受不良网络信息诱导);困境性(学习、人际等动态压力);内源性(与灾难化、绝对化等不良思维模式相关)。他建议引导孩子培养“一切不在乎(接纳已发生事实),一切不马虎(认真面对未来)”的“双不”哲学心态。
他列举了自杀前的可能征兆,如流露厌世情绪、搜集自杀资料、危险场所徘徊、抑郁后突然“好转”等。干预的关键在于尽早发现、建立连接。与潜在危机者沟通时,应专心倾听、坦诚交流、不加评判,探寻其客观行为与主观感受,通过积极诱导架起“希望之桥”。
与谈嘉宾分享
李颜浓老师重点讲解了如何区分青少年常见的“叛逆”行为与需要专业介入的“抑郁”等心理疾病。她提出可从五个维度观察:
1. 认知:是否持续过度自责、极端消极或过度敏感于他人评价。
2. 情感:是否持续情绪低落,或表现为易怒、烦躁,甚至出现寻求危险刺激的行为。
3. 意志:是否有兴趣减退、言语减少、懒散、厌学、疏于个人卫生等意志活动减退表现。
4. 行为:是否存在自伤、自杀念头或计划,或有暴食催吐等饮食障碍行为。
5. 躯体:是否有体重、睡眠(如早醒)的显著异常变化。
当家长无法判断时,应主动寻求专业评估。若确需医学干预,应正视专业诊断,理解规范用药的必要性,避免因误解副作用而延误治疗。
守护下一代,就是守护我们的未来。2025年度研讨会的智慧成果将继续传递,推动更多切实的行动与改变。
特别鸣谢:发言整理人孙小燕律师、支小丹律师、袁泉律师、曹彦辉律师、王萃律师、霍雨洁律师、罗四维律师、康玉琳律师以及实习生沈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