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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 第二届「护航未来:路径与行动」 · 回顾(下)

2025 年度世界儿童日未成年人保护公益研讨会(下午环节)

原载于「维德志愿法律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 经授权在儿童友好律所联盟网站整理

2025年11月20日,由维德中心与盈科全国公益委共同主办的“护航未来:路径与行动”世界儿童日未成年人保护公益研讨会在深圳成功举行。

研讨会下午环节的主题研讨聚焦于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前沿挑战与系统应对,来自司法、警务、法律、社工及研究界的七位“闪电发言”嘉宾,以及来自教育界、法律界、社工界等各领域的十二位“圆桌与谈”嘉宾,分别从精准预防、新型犯罪打击、法律援助、制度构建、家庭支持、域外借鉴、行动倡导、困境儿童帮扶、学生欺凌治理等多重角度,分享了实践洞察与思考,共同勾勒出一条从预防到救助的完整保护链。

以下为下午环节精彩内容回顾:

闪电发言|罪错未成年人精准预防综合司法保护实践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及被侵害案件形势依然严峻。中央政策不断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顶层设计持续加强完善,需要持续将顶层政策暖意有效落实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帮助到更多困境未成年人群体。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六大保护”体系框架下,个案预防工作的核心逻辑在于依托社会支持体系、专业社会工作聚焦越轨未成年人偏差行为背后致罪风险因素与回归需求,而非单纯惩戒。实践中,有效分级干预体系需对预防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分级,包括一般不良行为、需公安矫治干预的严重不良行为、需专门教育的严重不良行为、需专门矫治教育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行为等不同群体,实现精准施策。

深圳的实践探索表明,通过组建个案小组评估致罪风险与需求、采取个性化干预方案,涉罪未成年人整体有效回归社会的成功率可超过60%。跨部门协作,如检警合作开展特定类型预防犯罪治理,成效显著。专门学校作为预防体系的枢纽,在消除个人违法风险因素和构建全社会分级干预体系方面作用关键。构建协同治理体系可以充分借鉴上下游六大保护联动协同治理的经验,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有效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核心需求,实现诉源治理。

一线警务视角下的儿童“隔空猥亵”问题

“隔空猥亵”已成为危害儿童安全的新兴毒瘤。数据显示,此类案件起诉人数从2018-2022年的千余人,快速增长至2025年累计超3000人,在性侵案件中占比达21%,并呈现向低龄儿童及边远山区蔓延的趋势。

需要警惕的是,该类案件作案手段极具隐蔽性与欺骗性:利用未成年对性的好奇,在社交平台上以游戏交友之名诱导低龄儿童拍摄隐私视频;通过扮演“知心朋友、”进行“情感勒索”,获取隐私照片后升级为钱财勒索或线下威胁,最终发生线下侵害。儿童因对数字世界边界感模糊、易被虚拟礼物诱惑,特别是危险识别能力、健康社交能力、线上关系认知能力的缺失,都是孩子们暴露在风险中的核心问题。而家长往往对其网络社交动态存在信息差,传统“不跟陌生人说话”的防护已然失效。孩子往往在“不知不觉”中受害,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影响和伤害可通过网络快速扩散、放大,对于尚未深入接触社会、心智发育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而言,就像毫无防护地步入一片荆棘之地。

更严峻的是伤害的后续影响。受害儿童可能出现性格突变、情绪不稳、试探性模糊求助,甚至产生“创伤强迫性重复行为”和“自我概念的彻底粉碎与重构”等典型的创伤性应激反应(PTSD)。我们应该学会解读创伤背后的心理密码,干预必须科学:建立信任时,应以共情话语开启沟通;回应试探时,必须清晰传递“不是你的错”和“永远爱你”的核心信息;绝对避免指责性语言造成二次伤害。预防需前置:学校应加强隐私边界教育。发现机制前置化:深圳推广的“微信1000”工程已初见成效,大大降低了群众报警的心理门槛。民警与社区的“零距离”线上预警通道,并构建“一站式科学心理干预体系”。

“守望者”在行动|律师援助未成年被性侵案件经验分享

面对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高发的严峻现实,“守望者计划”项目构建了“法律+社工+心理”多专业协同联动的工作模式,整合超过3000名公益律师、司法社工及心理咨询师资源,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综合援助。

项目自2021年启动以来,累计办理案件147起,为受害人争取赔偿近300万元。其中,性侵害案件占比极高(137起),且呈现熟人作案超80%、隐蔽性强、受害群体泛化、易重复受害等特点。为此,项目针对性开发了“预防熟人性侵害”普法课程并推广至校园。

“守望者计划”项目的律师积极总结办案经验,撰写的案例文章多次被深圳市律师协会评委典型案例。同时也总结当前办案面临多重挑战:证据收集困难;多数地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难以落实,维权成本高;司法程序中如何最大限度避免对未成年受害人的二次伤害;以及对被害人的法律援助覆盖仍需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项目坚守儿童友好理念,尊重未成年人自主权,未来将继续推进多专业联动,探索精神损害赔偿等法律实践创新,呼吁更多力量加入,用专业守护童年。

被忽视的关键拼图|受侵害儿童保护的专门程序

当前针对受监护侵害儿童的保护存在专门程序的缺失。现有法律程序侧重于追究监护人责任(刑事或撤销监护权),但立案标准高,大量非显性但高风险的案件无法及时介入,形成“养猪困境”。撤销监护权后的替代性安置保障不足,公安机关也缺乏专业的监护风险评估能力。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已颁布十年,但基层知晓率与执行力低,救助保护机构资源严重不足,对“精神虐待”、“疏忽照顾”等侵害行为的定义模糊,导致处置缺乏依据。

核心症结在于缺乏一个具有独立调查权、能统筹协调的专门儿童保护机构。目前职责归属存在空窗期,“部门联动”缺乏有效的“指挥棒”。理想状态下应成立专门的儿童保护局,过渡期可由检察院凭借其监督职能和委托社会调查的经验,牵头推动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的多方联动。

李严律师同时指出,无论是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还是各类精细化儿童服务,都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而目前这方面的资源严重不足,她呼吁必须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财政投入,让儿童也能充分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

不良行为儿童家庭的监护支持

支持不良行为儿童家庭,需深刻理解12至15岁青少年的身心特征:性冲动与好奇增强、独立意识崛起、抽象思维发展、渴望同伴认同。家庭需正视其合理的心理与空间需求,建立“尊重—引导”型关系。

家庭教育指导需帮助家长厘清四对核心关系:给予孩子无条件的爱,但可在接纳情绪的基础上建立规则(有条件满足);坚持严格(坚守底线)而非严厉(情绪化指责);坚决拒绝任何形式的暴力,坚持“温和而坚定”;始终将修复亲子关系置于解决具体问题之先。

干预必须以“孩子实际需要”为中心。例如,面对多次求助无果的单亲家庭,工作者从“重建希望”切入,通过关系建立和行动示范帮助母亲调整方式;面对被纳入专门教育的青少年,工作者将访谈调至夜间、地点移至室外,以朋友角色建立信任,最终促使孩子从拒斥转向合作。

支持工作需实现三大转变:时间空间从“工作者方便”转向“孩子活跃时段和自然场景”;角色定位从“说教者”转向“朋友”,让权威在陪伴与尊重中自然形成;方法策略根据孩子反应灵活调整,超越程式化工具。

香港《强制举报者指南》带来的借鉴与启示

香港构建了“法律—实操—协作”三层分明的强制举报制度体系,值得内地借鉴。其核心包括《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强制举报者指南》及《多专业合作程序指引》。

《指南》的实操性突出:明确列出教师、医生、社工乃至言语治疗师等25类强制举报人员;清晰定义身体虐待、心理虐待、性侵犯及疏忽照顾四类情形;流程设计人性化,支持个人或团队举报,设立线上平台,并建立“社会福利署+警务处”双轨联合负责制。《指南》强调“补足但不替代专业判断”,鼓励基于合理怀疑举报,并设置免责条款消除顾虑。

立法后,香港设置了18个月准备期,并配套了财政投入、人员扩充、社会动员及服务支撑等实质性举措。对比两地实际情况,卞玉扬建议,内地可充分借鉴香港经验,勇于改变“宜粗不宜细”的旧思路,通过地方标准、行业指南等形式细化操作流程,同时应进一步鼓励教育、医疗、社工等一线专业人员参与规则制定。

最关键的一点,在资源配套方面,必须推动财政、人力、机构等系统性支持落地。最后,卞玉扬呼吁以“儿童为重、安全为先”为原则,通过制度构建与意识提升双轨并进,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络。

做未保事业的行动派|让每一次发声积光成炬

郑子殷律师指出,未保事业没有尽头,唯有成为行动派,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积极建言,才能积光成炬,逐步筑牢儿童保护网络。他以《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条款的修订为例,展现发声如何推动制度进步。以救助受侵害儿童“小梅”个案为例,分析如何提炼系统性问题,用撰写政策建议方式推动本地机制完善。

发声要注重“小切口、易操作”,成功案例包括疫情期间,针对儿童口罩无国标问题,联合媒体调研建言,迅速推动了从地方到国家层面的标准出台。在推动专门学校建设、罪错分级干预等方面,采取“远近结合、循序渐进”策略,逐步放宽入学门槛、推动分校设立,最终促成专门学校体系建成。

郑子殷律师最后总结,成功推动改变的关键在于整合“专业力量+媒体传播+政治协商”三大资源。法律人应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善用代表委员渠道,将精准、科学的建议纳入政策议程,做到“行动照亮未来”。

圆桌讨论(一)|守护微光:探寻困境儿童的多维度支持路径

本环节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未保委主任杨叶律师主持,聚焦儿童厌学、辍学等普遍困境,探讨其背后复杂的系统性成因与多维支持路径。

核心问题与挑战:

1. 厌学辍学的根源多元:周波海(福田区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总督导)指出,孩子选择停学往往因为“在学校之外更开心”。家庭可能因教育方式局限(如仅用交易式激励),或无力应对孩子不断加码的需求,最终导致孩子流向社会,增加越轨风险。

2. 生态系统视角缺失:雷婷(深圳市福田区启航公益服务中心副总干事)强调,问题不能仅归因于孩子本身,必须审视其所在的家庭、学校等生态系统。辍学行为可能是家庭早期引导不足、学校人际关系冲突等问题累积的结果。

3. 代际认知鸿沟:周丽辉(深圳市点点青少年药物成瘾关爱中心秘书长)分析,现代孩子与持有传统农业社会教育思维的父母之间存在巨大认知差异。父母常将问题归咎于孩子,拒绝自身改变,导致孩子或在家庭中被挤压,转而向外攻击社会或向内伤害自我(如抑郁)。

4. 家校沟通与信任危机:李元琳(深圳市福田中学学生成长促进中心主任)结合27年教学经验指出,尤其年轻班主任缺乏社会经验与沟通技巧,面对问题孩子时,易与家长产生冲突,进而不敢管、不愿管,最终损害孩子利益。

5. 干预的反复与失效:周丽辉进一步指出,仅对孩子进行干预,而不改变其所在的“浑浊”家庭系统,效果难以持续,易导致孩子与家长双双失去信心。

实践探索与建议:

具体化与正向引导:李元琳建议,将孩子“不上学”的抽象困难具体化为可解决的科目或问题;坚持发现并反馈孩子及家长的微小优点与进步,重建希望。

2. 创新支持模式:

创设修复环境:周丽辉介绍,其机构尝试在惠州自然风景区建立“小而美”的试点基地,将整个家庭带入新环境,通过体验美好来影响和改变人际关系与生活方式。

构建支持网络:李元琳倡议建立民间支持团队,链接热心家长、市民、律师等资源,为陷入困境的孩子、家庭及班主任提供多维援助,修复关系与信心。

设立专业服务平台:周波海介绍,其中心开设了“爱之港湾探望基地”,在法院介入下为离婚家庭提供安全、中立的亲子探望与调停服务。

3.系统化治理的典范:雷婷分享了深圳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及其信息化系统的成功案例。该系统实现跨部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妇联、民政等)“发现-响应-处置-评估”闭环联动,确保24小时内回应、一周内处置,并通过综合评估与多专业介入(司法社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临时监护等),有效处理复杂家暴案件,展现了系统协作的力量。

4.专业力量的整合与拓展:肖伟东(广东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指出,律师在提供法律支持、推动案件性质认定、安抚家庭焦虑方面作用关键,但也需注意避免替代性创伤,并与心理咨询师、社工紧密联动。“守望者计划”等公益项目正致力于绘制“未成年人保护地图”,将优质普法课程与专业律师网络推广至更多地区,并加强体系化培训。

共识与展望:

与会者一致认为,解决困境儿童问题需要全社会理念先行。周波海比喻,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那个“在海边捡起一条鱼”的人,每一次努力都对特定儿童意义非凡。雷婷展望,未来需从理念倡导走向制度构建(如推动地方未保条例立法),并解决“有人做、有钱做”的服务递送核心问题。李元琳重申,最终目标是点亮每个孩子的心灯,相信其向上向善的本能。肖伟东则以收集“阳光”的故事作结,呼吁以持续的行动为孩子们的未来储备温暖与希望。

圆桌讨论(二)|驶向深水区:学生欺凌治理的精细化构建

本环节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欣律师主持,围绕学生欺凌的界定、预防、干预及多方协同,探讨如何实现从表面化处置到深层次体系化治理的转型。

现状与深水区挑战

1.定义与认定的现实困境:赵大鹏(深圳市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副书记)指出,尽管法律已有定义,但学校在实际认定中面临巨大困难。家长常以结果论简单定性,而学校需考量是否“蓄意”、如何取证(尤其低龄儿童口供易变、网络欺凌边界模糊),在公安、司法介入前,缺乏权威的认定机制与标准。

2.地区差异与基础薄弱:马微(贵州省安顺市律师协会未保委主任)分析了安顺地区面临的“两个沉默”(受害孩子不敢说、留守儿童家庭监护失守)和“一个薄弱”(教师培训不足、不敢管也管不好)的挑战,治理尚处“浅水区”,亟需实用工具与基础能力建设。

3.治理体系的常见偏颇:易秋菊(湖南省长沙市润灵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指出,当前干预往往重事后处置、轻前端预防;关注被欺凌者疗愈,忽视对欺凌者行为根源与旁观者的长期干预;缺乏持续跟踪的心理支持体系。

精细化治理的实践路径:

精准识别与分类干预:

王璐(深圳市温馨社工服务中心总干事)强调,深入干预的前提是精细化评估。她提出需区分“操控型”(冷静、善于操纵权力)与“反应型”(冲动、易误读社交信号)欺凌者,以及“攻击型”(以攻击回应,陷入循环)与“退缩型”(内化痛苦,抑郁焦虑)受害者。不同类型的背后往往链接着不同的家庭互动模式(如控制型、暴力模仿型、过度保护型),干预必须因人施策、因家施策。

2. 构建全链条防护网:

学校主责:赵大鹏强调“预防重于处置”,需提升全体教职员工的观察与识别能力,建立顺畅的欺凌认定与复查程序,并与专业机构合作。

心理内核:易秋菊建议,为涉事各方建立心理档案,进行至少3个月的跟踪疏导,通过认知重塑、价值发现等方式实现深度疗愈与赋能。

法律盾牌:穆清(北京瀛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认为,律师可明确行为法律边界,震慑欺凌者;同时赋能受害者。普法需将“法言法语”转化为儿童可理解的“童言童语”或情景剧,让孩子在参与中自我教育。

清晰操作路径:穆清建议,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明确的“发现-取证-报告-介入”四步骤清单,让应对有章可循。

3. 家校社法协同机制:

明确角色:王璐特别指出,在复杂个案中,社工作为协调者,最需要两股专业力量的支撑:法律提供“规矩与底气”,用以划定红线、赋能弱者;心理提供“手术刀与粘合剂”,用于精准评估、诊断、深度修复创伤并改善家庭土壤。社工的核心任务是将刚性法律与柔性心理力量,编织进学校、家庭与社区的支持网络中,为每一个孩子——无论他扮演着何种角色——构建一个真正安全、健康、充满支持的成长环境。

协作方向:马微介绍了安顺明年的规划,包括对乡镇学校骨干进行培训、拟写简易处置指引、探索建立跨专业协作平台。易秋菊建议,律师事务所以图片视频形式进校宣讲,社工做好上门链接服务。

未来展望

学生欺凌治理必须是一场多兵种联合作战的“精细仗”。各方需超越“单打独斗”,构建稳定协同的工作机制。赵大鹏呼吁,希望专业力量能为学校在欺凌认定上提供更多支持与明确指引,共同在深圳福田探索出创新的治理做法。最终目标是营造一个让每个孩子都能感受到关爱、懂得尊重与边界的成长环境,从源头上减少欺凌的发生。

守护下一代,就是守护我们的未来。

2025年度研讨会的智慧成果将继续传递,推动更多切实的行动与改变。

让我们明年再聚!

特别鸣谢:发言整理人孙小燕律师、支小丹律师、袁泉律师、曹彦辉律师、王萃律师、霍雨洁律师、罗四维律师、康玉琳律师以及实习生沈心怡。